2021年“潇湘”茶品牌宣传推广项目(第二次)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获取招标文件,并于2022年02月16日 10点00分(北京时间)前递交投标文件。
注:1、本项目按包中标,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,但只允许中一个包,投标人同时两个包及以上得最高分时,由采购人自行确定该投标人所中包号,其他包号由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中标。
方式: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(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)、个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购买招标文件。
注:1)投标人具有实行了“三证合一”/“五证合一”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,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/工商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,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(“三证合一”为国发【2015】33号文件规定,2015年10月1日执行;“五证合一”为国发【2016】53号文件规定,2016年10月1日执行),投标人如为“三证合一”或“五证合一”须自行注明。
3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,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(提供相关声明)
4、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。
5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列入招标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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